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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双环传中欧体育官网念头器股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6-07 10:29:08点击量: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主营业务为机械传动齿轮及其相关零部件的研发、设计与制造,主要应用领域涵盖汽车的动力总成和传动装置包括变速器、分动箱等,新能源汽车的动力驱动装置如混合动力变速器以及各类纯电驱动电机与减速传动齿轮,非道路机械(含工程机械和农用机械)中的减速和传动装置,以及在轨道交通、风力发电、电动工具、机器人自动化等多个行业门类中的驱动、传动应用场景。公司始终秉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销定产、以研促产、属地产销的经营管理理念,经过多年持续的专业化、规模化耕耘,已发展成为具有较高国际知名度的齿轮及相关传动零部件的研发、制造及服务的提供商。

  生产模式:公司基于精益制造理念同时确保对客户的快速响应,采取“以销定产+安全库存”的生产模式。为保障品质和服务,公司核心生产过程以自主自制生产为主,部分非核心加工工序采用外协加工模式。目前,公司已从单纯的“来单加工”模式,逐步转变为与整车厂或其一级总成供应商进行“合作开发及生产”的产研结合模式。

  销售模式:公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大型整车(整机)生产厂商和一级零部件供应商,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

  根据《国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归属于“C 制造业-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C345 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C3453 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

  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齿轮产业的规模不断扩大。近年来中欧体育官网,我国齿轮行业在部分高端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方面取得突破,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目前已基本形成了门类齐全、能够满足各类主机及总成系统配套需求的生产体系。现阶段,我国齿轮产品正经历从中低端向高精密方向转变,部分高端产品已经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由于齿轮产品广泛应用于衣食住行制造装备的各个领域,齿轮行业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因此,整体上齿轮行业的周期性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周期基本保持一致,但就个体企业而言,因其竞争实力的不同以及其所在市场细分领域的占比不同而有可能呈现出高于或低于宏观经济发展速度的情况。

  公司所专注的齿轮传动产品,过往在乘用车应用领域呈现出“自给自足”的业态,但随着汽车产业升级变革及电动化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整机及部件企业自身所面临的核心创新能力与制造能力的竞争格局变化,以及全产业链协同研发和制造能力的提升,这一态势已经逐步走向分工协作、协同发展。在这一变化趋势中,公司利用其规模化、专业化的优势取得先机,作为全球最大的专业齿轮散件研发制造企业,拥有多年的研发、制造、品质控制及供应链管理的经验积累,是行业内具有较高国际知名度的研发、制造与服务提供商。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报告期内,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评级报告》中欧体育网址,跟踪评级结果: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发行的“双环转债”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评级报告》详见2020年6月29日巨潮资讯网()。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3.24%,其中普通机械制造业营业收入得益于乘用车齿轮与商用车齿轮板块的业务上升实现同比增长24.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34.59%,主要原因如下:

  1、一季度受新冠疫情影响,汽车市场断崖式下滑,业务几近停摆,导致一季度出现公司创办以来的首次亏损,随着疫情控制叠加公司前期开发的新项目逐步进入量产,公司下半年营业收入开始增长,但受上半年业绩影响,公司全年净利润同比上年度有所下降。

  2、汽车产业的技术变革带来的竞争格局变化加速了零部件的外包趋势,公司顺应趋势并提前进行战略布局,扩建和储备了新能源传动系统齿轮及自动变速器齿轮的产能;随着在建工程的验收和转固,折旧成本增加,同时资金需求带来的借款费用利息增加也是主要原因之一。

  3、 报告期内公司推进收购德国VVPKG所持有的STP公司和WTP公司各81%股权产生了相关咨询服务费用,对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

  4、公司为收购上述第三点境外公司股权而储备的外汇因汇率变动而产生了汇兑损失约为1578万元,上年同期汇兑收益约为171万元。

  5、 公司在报告期内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推进技术升级,产生研发费用约计13,965万元,同比增长29.82%。

  随着市场的复苏与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爆发,汽车产业将在技术变革加快、产品定位重塑的驱动下迎来新一轮的变局。公司将紧随汽车产业的升级步伐积极做好内部管理改善与外部市场的拓展以巩固龙头地位。

  1)与传统车齿轮相比,纯电动汽车传动件在转速、强度、噪音上的性能要求更高。公司作为全球最早一批开发、生产电动汽车驱动齿轮的企业,积累了数年经验,掌握了啮合噪音的源头分析能力以及改善技术,具备参与客户前期设计的能力,有效地拓宽了技术“护城河”。

  2) 公司借助与博格华纳、比亚迪、上汽、蔚邦、日电产、舍弗勒、汇川技术等优质客户的合作覆盖了多款新能源车型,公司将依据客户需求在2021年底前逐步扩增新能源汽车齿轮产能到150万台套/年,进一步提升相关产品的车型覆盖率与市占率。

  3)此外,基于现有小总成的技术积累与市场口碑,公司将积极进军新能源小总成领域,提高单车价值量。

  近几年在技术、政策等因素的共同推动下,重卡市场自动变速器AMT进入快速渗透阶段,与传统手动变速箱相比,AMT变速箱对齿轮的结构与齿面精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借助于与诸如采埃孚等客户的深度合作,报告期内,公司已实现重卡AMT齿轮的批量生产,并有望在持续国产化进程中实现单箱价值量的提升。随着AMT变速箱在重卡市场的推广普及,公司的市场份额也得到稳步提升。

  为加速机器人减速机业务成长,公司成立浙江环动机器人关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动科技),集中优势技术、人才和装备资源,聚焦机器人关节技术和产品的专精发展。环动科技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保持技术领先性,始终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重点关注品质持续提升,推进工艺优化革新,全面导入精益生产模式而显著提升产能,及时满足客户需求。新研制的大负载及高功重比的系列化减速机产品已成功批量应用国内主流机器人产品中,品质获得客户认可,市场粘性进一步加强,已基本实现机器人减速器产品全覆盖和国产化全面替代。报告期内实现高速增长,进一步夯实了国内机器人减速器龙头地位。同时,公司加速推进轻负载减速机研制进程,已在客户端完成了全面性能评测和小批供货,有望实现快速市场上量。机电控一体化机器人关节产品取得重大突破,多型号样机研制成功,获得浙江省科技厅重点研发计划支持,进一步拓宽了公司在机器人关节减速机领域的产业布局。通过多年努力,环动科技在技术上已经打破了同类产品由日欧品牌垄断的局面,当前已进入批量化生产与应用并逐步扩张市场占有率的商业化阶段。

  凭借多年积累以及现场管理水平的提升,公司获得了众多国际龙头包括大众、采埃孚、博格华纳、卡特彼勒、康明斯等客户的青睐,经过两年多的项目孵化期, 前十大客户在报告期内发生显著变化,外资与合资客户已成为中坚力量。公司将持续优化客户群体,保持竞争优势。

  公司一直注重工厂数字化升级改造,搭载自主研发的智控平台系统,以中科院技术力量为支撑引入大数据平台,结合5G新一代互联网技术与自身工业系统,实现大数据驱动与智能制造,为制造系统的关联与运行分析提供可靠可复用的数据资源,实现工业系统数据的全面感知、动态传输、实时分析,提高了资源利用率。通过智能制造在公司内的运用,实现核心零部件定制化的快速研发与设计,攻克高精度制造的核心技术及装备,实现全流程质量追溯技术、车间透明化管控,打造全面数字化智能化的智慧工厂。

  为了更好更快地适应市场需求,公司在报告期内对管理总部的职能和架构进行了重组与调整,整合钢材、锻件、辅料等主要生产物料的集中采购,实现供应链集中管理,充分发挥集团规模效应,改善和增强管理效率,提升利润水平。

  此外,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国际化,跨国合作持续增加,对公司的管理水平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具备国际化视野的人才培养与储备已成为公司推进“走出去”战略,不断夯实跨国经营的发展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引进国际化人才张民先生,并在内部不断地提升团队的国际化意识、培养国际化人才,打造一支与时俱进、善于把握机遇的高效能队伍。

  报告期内,公司重新梳理并制定了固定资产投资立项审批制度;参考行业标杆水平,强化了项目投资收益率要求;通过严格的项目评审流程,确保了立项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风险水平。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与增速得到了有效控制,运营现金流得到明显改善。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1、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2、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0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在公司杭州总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长鸿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1718号)审定: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230,922.44元,2020年度母公司净利润46,621,003.69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以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662,100.37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2020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38,074,798.57元。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整体财务状况,从公司稳健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考虑,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未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以及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投资回报预期,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双环转债”自2018年8月23日至2019年4月17日期间,共有709张“双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数量共计7,090股。截止2019年4月17日,公司股份总数因可转债转股由686,099,250股增加至686,106,340股,注册资本相应由686,099,250元增加至686,106,340元。根据以上变动情况,公司将对注册资本进行相应变更,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可转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以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0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在公司杭州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亲自出席监事5名(其中监事李绍光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美珠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1718号)审定: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230,922.44元,2020年度母公司净利润46,621,003.69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以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662,100.37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2020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38,074,798.57元。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整体财务状况,从公司稳健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考虑,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未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以及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之前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因此,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分红政策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理念,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因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的银行授信额度陆续到期,为保证授信的延续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公司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

  4、控股子公司重庆神箭汽车传动件有限责任公司向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

  上述授信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品种主要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等(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等),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金融机构和融资租赁公司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自主决定以公司自身或子公司的名义与各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与各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1年度,根据整体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进行融资,为确保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为部分全资子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70,000万元额度的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担保;同时,部分全资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额度的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185,604.78万元,净资产为71,263.66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90,315.10万元,净利润为2,296.48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136,577.52万元,净资产为40,177.05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21,024.18万元,净利润为-3,098.01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经营范围:开发、制造、销售各种轻型车传动件、微型车传动件、农用机械车传动件、电动车传动件;工程车传动件,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及各种机械零部件;销售汽车(不含小轿车)、机械设备、钢材、有色金属、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货物进出口;普通货运(按许可证核定范围和期限从事经营)。

  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66,158.36万元,净资产为20,807.84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36,499.94万元,净利润为838.96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机电耦合系统研发;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区管理服务;餐饮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853,093.09万元,净资产为357,045.19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366,419.51万元,净利润为5,123.09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1年3月29日止,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97,979.02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20,000.00万元,合计担保余额为117,979.0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3.04%。除此之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任何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2021年度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各子公司预计将与关联方重庆世玛德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玛德”)、浙江双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环实业”)、浙江钱塘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塘机器人”)发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2,230万元。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长鸿、蒋亦卿、李水土、张靖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注:1、“年初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为以前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签订的合同发生额。(数据未经审计)

  3、因公司及子公司与世玛德签署的设备采购合同需要一定的合同履行期间,其中部分合同可能自签署日起需持续若干年度履行完毕。

  注:1、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世玛德签订的采购设备合同金额共计276万元,未超过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上表实际发生额774.71万元中含部分以前年度签订的合同延续到报告期内的交易金额。

  经营范围:自动化、智能化设备及配件的咨询、设计、制造、改造、销售、安装及服务; 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自动化生产线的咨询、设计、制造、改造、销售、安装及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9,573.18万元,净资产为7,168.88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1,655.91万元。(已经审计)

  世玛德为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30%股权。本公司董事李水土先生在世玛德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自有房产租赁;阀门、卫生洁具、五金工具的制造;家具、摩托车、金属材料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财务状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7,970.71万元,净资产为7,208.76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787.60万元。(未经审计)

  双环实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菊花及其一致行动人叶善群共同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移动机器人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机器人、、传感器、伺服系统、伺服电机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机器人自动化装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纺织智能装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市场调查;创业空间服务;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财务状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627.05万元,净资产为2,059.21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0.79万元。(未经审计)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环动机器人关节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钱塘机器人15%的股权。本公司董事张靖先生在钱塘机器人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及子公司与世玛德、双环实业、钱塘机器人拟进行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将参照公司与其他独立第三方同类业务约定。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预计交易金额范围内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而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进行。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也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而对其形成依赖。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 3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执业资格的资深审计机构,其审计团队执业经验丰富,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公司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依据相关审计收费标准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1年具体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以及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审计机构收费标准等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资格、执业资质和诚信记录等进行充分了解,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专业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业务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公正、客观、独立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等各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末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的可变现净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依据管理层对市场情况及交易状况的研讨判断,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0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0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8,611,328.73元,详情如下表:

  (1)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48,611,328.73元,相应减少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48,611,328.73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作出的决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减值准备计提公允、合理,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 3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包括A股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相关规定,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公司按财政部规定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 定,企业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 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规定进行的调整,由于新租赁准则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02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公开发行了1,00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0,000.00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18]34号”文同意,公司100,000.00万元可转债已于2018年1月25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双环转债”,债券代码“12803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18 年6月2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自2018年8月23日至2019年4月17日期间,共有709张“双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数量共计7,090股。截止2019年4月17日,公司股份总数因可转债转股由686,099,250股增加至686,106,340股,注册资本相应由686,099,250元增加至686,106,340元。

  根据以上变动情况,公司将对注册资本进行相应变更,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可转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自2018年6月2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8月22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引起注册资本增加事项,公司已办理了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宜。

  本次是对自2018年8月23日至2019年4月17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引起注册资本增加事项进行相应的变更以及修订《公司章程》。2019年4月17日之后因可转债转股引起的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事项,公司后续将另行召开会议进行相应的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 3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从事商品期货交易,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所使用的部分钢材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大幅波动,锁定经营利润,控制经营风险,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且与公司生产经营中使用的钢材相同或高度类似的商品期货品种。

  根据已签订订单情况、市场销售情况及公司生产状况分析、测算,预计最大套期保值交易量不超过对钢材年度用量的30%,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保证金投入金额(含追加的临时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不包括因实物交割而增加的资金)。

  在此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严格按照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流程进行具体操作,经营管理层可聘请业内知名的专业机构来操作。

  1、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作为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其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的原则、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的保证套期保值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

  3、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主要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且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的原材料相同或高度类似的商品期货品种。

  4、公司会计制度及核算方法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

  公司严格执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采购、销售价格,不做投机易,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进行了审慎的预估:

  一是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二是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三是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等带来风险。

  监管机构对期货市场相关规定、政策等进行修改,导致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 等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期货交易按照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此外,在期货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时,公司甚至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公司专业人才配置尚不足,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带来损失。

  1、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制度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的原则、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从制度源头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2、合理设置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安排具备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的岗位业务人员。

  3、严格执行套期保值业务的申请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相互独立制度,并由审计部负责监督。

  4、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期货品种、资金规模,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且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的原材料相同的商品期货品种。

  6、完善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9、公司审计部、企管部应定期不定期地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审查相关业务记录,核查业务人员的交易行为是否符合期货业务交易方案,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1、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条—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期货市场报价获得的价格确定。公司最终会计处理以负责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确定。

  2、公司套期保值交易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相应内控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措施。在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前提下,公司进行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影响,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止2021年4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中,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信函、邮件或传线日前送达公司,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线、会议联系方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可将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作为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披露。(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1、借力于齿轮制造领域国产替代进口趋势加速,公司多个新项目进入稳定批量供货状态;2、工程机械业务板块,公司在海外客户业务份额占比进一步提升,工程机械产品销量增加;3、公司紧随行业发展趋势提前布局的产能,其利用率逐步提升,降低了单位成本,从而推动业绩增长。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吴长鸿先生、总经理MIN ZHANG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佩群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海霞女士、独立董事蔡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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