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86-577-65659776
诚信为本:市场永远在变,诚信永远不变。

咨询热线

86-577-65659776
手机:13967707855
电话:86-577-65659776
地址:浙江瑞安市经济开发区金源路1155号
邮箱:hualunwood@163com

中欧体育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中欧体育新闻

中国船舶重工团体动力股中欧体育平台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4-18 20:38:31点击量: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中欧体育注册,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董事11名中欧体育平台,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勇先生主持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详见2023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详见2023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9)。

  具体详见2023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尤祥浩先生主持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50号的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243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的股票价格为29.80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348,227.30万元,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机构签订的承销协议和保荐协议,扣除承销费用人民10,175.33万元,实际收到货币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8,051.97万元,已于2016年6月23日前全部存入本公司中信银行北京福码大厦支行7447账户。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已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711787号验资报告。

  公司2023年上半年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19,830.77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53,870.00万元,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19,737.63万元,本期补充流动资金净额为-65,867.63万元,投入的募集资金净额共计-46,036.87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801,635.4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374,317.44万元(其中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53,448.35万元),对子公司累计以增资形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3,556.08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279,509.01万元。

  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9,816.31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产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净额 41,437.17万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6年8月2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按流转程序逐级审批,经公司有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由出纳予以付款。

  2016年6月、2016年12月和2018年8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别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中信银行福码大厦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2023年上半年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19,830.77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53,870.00万元,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19,737.63万元,本期补充流动资金净额为-65,867.63万元,投入的募集资金净额共计-46,036.87万元。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于前期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6年12月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如下表:

  2016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的议案》。截至2016年12月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122.11万元。

  (一)2018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上述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合计326,000.00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24.36%。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包括:

  1、变更实施主体或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汽车用动力电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年产200万千伏安时工业(储能)用蓄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船用综合电力推进试制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2、调减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募投项目:“海工及舰船综合电力发配电系统及汽轮辅机总装总调及核心零部件加工建设项目”、“工业高端及舰船特种大功率传动装置制造条件建设项目”、“燃气轮机关键部件试制及生产能力建设项目”、“船舶动力配套件生产及xx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

  3、终止募投项目:“舰船与工业用40MW燃气轮机研发项目”、“舰船及工业用蒸汽动力装置产业化建设项目”、“高端蒸汽动力装置验证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4、新增的募投项目: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清苑分公司高性能铅蓄电池技术升级改造建设项目、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清苑分公司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风帆(扬州)有限责任公司新型大容量密封铅蓄电池建设项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生产布局调整及补充设施建设项目、收购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控股权项目、出资参与中船重工(北京)科研管理有限公司科研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出资参与设立中船重工(重庆)西南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

  (二)2020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全票通过《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上述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合计60,441.00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4.52%。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包括:

  1、调减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募投项目:汽车用动力电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船用化学电源生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和核电关键设备及配套生产线能力改造升级建设项目;

  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调整募投项目后募集资金结余的41,041.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上述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合计212,407.35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15.87%。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包括:

  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调减“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的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12,407.35万元全部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网站地图